新华网北京1月31日电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若干详细问题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其间规则,“交通闯祸逃逸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应确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议对其是否从宽处分以及从宽处分的起伏”。社会公众对这一规则,以及酒后驾车闯祸逃逸后自首应当怎么从宽处分的问题存在一些疑问。为此,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
问:酒驾闯祸逃逸后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为什么可以确定为自首?
答:自首,是刑法总则规则的量刑准则,对刑法分则中规则的个罪契合自首条件的景象遍及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则:“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依据这个规则,不管是不是酒后驾车,只需交通闯祸逃逸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就应当确定为自首,这一点法令上已经有清晰规则,而不是《定见》作出的新规则。《定见》只能在现行法令框架下对刑法和司法解说的有关法令法规予以细化、清晰和完善,而不能打破刑法的规则。这是罪刑法定准则的基本要求。
问:将交通闯祸逃逸后主动投案的景象确定为自首,会不会在客观上鼓舞闯祸人逃逸?特别是酒后驾车闯祸的,闯祸后对其最有利的挑选是什么?
答: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则,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而呈现严重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重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交通运输闯祸后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难看出,刑法规则的精力并非鼓舞闯祸人逃逸,而是鼓舞逃逸者活跃投案。切当地说便是,在交通闯祸后,首要鼓舞闯祸人维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陈述,然后取得确定为自首并在较大程度上从宽处分的“宽大处理”,这是法令给闯祸人供给的第一次“时机”。
假如闯祸人逃逸,浪费了这次“时机”,法令就鼓舞逃逸的闯祸人自首,尽管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进行处分,但仍可经过自首取得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宽大处理”,这是法令供给的第2次“时机”。假如闯祸人再次错失良机,仍没有主动投案,那么,在被抄获归案后就没有“自首”这一法定从宽处分情节;假如案子存在“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情节,那等候闯祸人的将是更严峻的赏罚。
所以即使闯祸人系酒后驾车,在闯祸后最有利的挑选仍是及时自首,而并非先逃逸、待酒精浓度下降到无法测出之后再自首,因为酒后驾车是裁夺从重处分情节,逃逸是法定加剧处分情节,裁夺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一般小于法定情节,闯祸人为了躲避“酒后驾车”的裁夺从重情节而形成“逃逸”的法定加剧情节,可谓“因小失大”。何况,即使闯祸人逃逸,仍可依据其他依据确定其为酒后驾车,这样一来,量刑时既要考虑逃逸情节,又要考虑酒后驾车情节,对闯祸人自然会判处更重的惩罚。
答:依据刑法规则,交通闯祸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闯祸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者的惩罚起伏是彻底不同的。为了进一步标准交通闯祸逃逸后自首的从宽处分起伏,《定见》规则,交通闯祸逃逸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应确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依据详细情况决议对其是否从宽处分以及从宽处分的起伏。
交通闯祸逃逸后自首的,因为维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陈述是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规则的闯祸人的法定职责,而闯祸人没有履行职责,因而虽能确定为自首,但在决议对其是否从宽、从宽起伏时要恰当从严把握,关于闯祸人一起具有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从重情节的,在决议是不是从宽处分时更要从严把握。
问:假如闯祸人的确是酒后驾车,其闯祸后逃逸,比及酒精浓度下降到无法测出之时再自首,这样岂不是规避了法令对酒后驾车的处分?
答:酒精检测陈述并不是确定酒后驾车的仅有依据。司法实践中,关于酒后驾车闯祸后逃逸,一段时间后再投案自首,导致血液中无法检测出酒精的景象,假如有其他的确、充沛的依据证明闯祸人系酒后驾车,例如,有多名证人证明闯祸人曾在闯祸前喝酒,或许产生交通闯祸后现场目睹证人或被害人证明闯祸人身上有浓郁酒味,这些证人证言经庭审举证、质证后予以承认,那么,也可以确定闯祸人系酒后驾车。
答:酒后驾车一般是裁夺从重处分情节,要依法从重处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交通闯祸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且系酒后驾车的,以交通闯祸罪科罪处分。在此景象下,酒后驾车就成了决议是不是构成违法的科罪情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违法法令适用问题的定见》的规则,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损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令醉酒驾车,尤其是在闯祸后持续驾车抵触,形成严重伤亡的,应依法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科罪处分,法定刑起伏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记者:杨)